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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题(5)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5-29 4:17:15 人气: 标签:人力资源必备知识

  【摘要】环球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最新资讯,小编整理2019上半年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题(5),供备考2019年上半年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请关注环球网校。

  1.2000年1月2日,张某到A公司应聘,并于当日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02年1月1日期满。签订合同当日,张某被A公司派到B商场工作,与B商场签订了借聘协议,确定了借聘关系。至2001年7月6日之前,张某一直在B商场工作,由B两场对其管理并支付工资。2001年7月6日,B商场以张某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即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为由,与张某解除了借聘关系,同时,B商场口头告知张某,A公司也以相同的理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经查,张某确实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但不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①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但不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⑦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1一作的,用人单位提前j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孝一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B公司解除与张某的解聘关系后,即使是因为张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应该对张某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张某还是不能胜任工作,A公司可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条依除和张某的劳动合l司。

  ①调解。当劳动合同解除产生的争议发生后,张某应当与A公司和B商场进行协商解决,当企业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2.1988年李某经人介绍调入某纺织厂工作,l995年12月31日,纺织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李某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期满后.双方既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也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李某仍在纺织厂工作。2002年4月,经纺织厂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纺织厂向李某提出续订六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同意,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纺织厂不同意李某的要求,因双方协商不一致,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2002年9月,纺织厂以李某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向李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为李某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某1988年开始在该厂工作时间已满十年,且李某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法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3)如当事人就续延劳动合同的期限达不成一见的,按原条件履行《最高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或按照地方法规如《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4)本案中李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纺织厂应及时与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由于纺织厂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又与李某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法律应视。为纺织厂同意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因李某在纺织厂连续工作已满十年,在纺织厂与其协商续订劳动合同时,他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纺织厂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本案李某与纺织厂的劳动合同期满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后,李某已具备了的与纺织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纺织厂以李某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到期,经本厂职代会研究决定为由单方以认可6个月的合同期限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文章来源于博贝棋牌850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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