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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关于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4/5 22:45:20 人气: 标签:咨询服务合同

  一、关联交易概述1、2017 年 12 月 11 日、27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投资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的公告》(网址:。

  2、根据授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甲方”)委托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并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了《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咨询公开招标文件)》。经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召开了评标会议,确定珠海华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昕公司”或“乙方”)作为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咨询项目的中标人。

  3、华金智汇湾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持有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综合”)70%的股权,华昕公司为华发综合下属的全资公司;华发集团持有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91.07%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珠海金控下属的全资公司并合计持有本公司 28.45%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谢伟先生兼任珠海金控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任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专职董事、监事,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金额由项目最终概算的建安工程费及二类费用 8.0%计算,不包括项目地价、财务费用及甲方管理费用,关联董事李光宁、谢伟、邹超勇需回避表决。

  因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公开招标行为导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14,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公司仍需履行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的相关履行审议程序,并适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原则。

  乙方作为本项目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本项目提供全程建设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咨询、设计管理咨询、成本管理咨询、招标管理咨询、报建手续办理咨询、现场施工管理咨询、竣工验收管理咨询、不动产初始登记、备案、存档、资料移交等相关事宜咨询。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项目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调研、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勘察设计、试验、监理、施工、项目清单外的检测及行政主管部门或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的检测试验以及由建设单位(甲或乙方)组织的项目专家论证费用及必要的考察等费用均全部由甲方承担。

  本次对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咨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事项,借助外部专业团队,有助于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整体投资建设的开展,其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参照市场化选择确定,对公司的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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