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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云南临沧供电局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2-1-21 1:41:50 人气: 标签:云南电网公司新闻网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云南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云南电网公司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云南省发展委已发文取消云南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梦见掉头发即日起可通过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电力交易系统(网址:)进行市场注册,自行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

  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也未与我局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工商业用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默认由我公司提供代理购电服务,可通过南网在线、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用户可在后续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我局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2021年12月1日之前,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按照原目录销售电价及相关政策执行;12月1日起,按照云南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由云南电网公司代理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形成。

  按照国家有关,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我局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我局代理购电的用户,暂未直接参与市场、由我局代理的高耗能用户,用电价格按照云南电网公司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输配电价、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我局将于每月底3日前通过南网在线、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的相关信息。

  南方电网云南临沧供电局将始终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旨,全力以赴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广大客户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供电局、营业厅或向95598咨询。

  售电公司业务可咨询临沧汇达配售电分公司,凤庆片区:谢艳 ;云县片区:张娓 、刘镇印 ;临翔片区:霞 ;双江、沧源片区:刀红 ;耿马、镇康片区:杨明舰 ;永德片区:张城齐。

  A:《国家发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等文件明确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关要求。

  A:南方电网云南临沧供电局官网发布《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包括南方电网95598微信号、网上营业厅、南网在线APP、实体营业厅、当地、临沧日报等渠道。

  A:根据国家发改委及云南省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政策要求,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和标准。

  A: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暂由我公司代理购电。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用户,可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A:工商业用户:是指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和农业生产外,原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及非居民用电电价的用户。公益性事业用户:是指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用户。高耗能和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以主管部门相关及认定为准。

  A: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云南电力市场相关规则,可选择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或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A: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云南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13号),仅保留了电价价目表中的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也就是说以客户执行的电价类别判断。

  A:正在办理入市或近期已入市的用户不需要签订代理购电协议书和确认书,未办理入市的用户已确认由电网代理购电的优先签订代理购电协议(执行1.5倍电价用户必须签订协议),未办理入市的用户表示不需要签订协议书且同意默认由电网代购的再请用户签订代理购电确认书。

  A:到2021年11月底前,既没有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也未与供电单位签订代理购电合同(协议)的工商业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A:按照《国家发展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供电单位将按照规则每月测算代理购电价格,并提前3日通过南网在线APP、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后执行。

  A:交费方式没有变化,用户可以继续通过营业厅、南网在线App、第三方代收机构(微信号、支付宝生活号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交纳电费。

  A: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随电力市场供需情况波动,可能影响用户电价。

  A:市场交易价格由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决定,哪种方式更划算无法准确预测。国家要求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但是已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下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A:没变化。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要求,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各省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A: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统一的代理购电价格,同一用电类别、同一电压等级用户电价标准一样。

  A:电网企业发布的代理购电价格是测算值。相关数据每月公布,可登录南网在线App或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在代理购电信息公开内容中查询。

  A:2021年11、12月维持现行“当月注册通过,次月成为市场化交易用户”的生效时间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改为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注册成为市场化交易用户,下一个季度起生效。

  A: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同时,通过拨打95598热线或者联系客户经理告知终止代理购电。

  A:电网企业按照部门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根据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实施有序用电,与是否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没有关系。

  A:可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在无正当理由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电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输配电价、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A:不能。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和《云南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13号)文件要求,已经取消了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无法继续执行原来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若找不到售电公司继续购电如何处理?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执行什么电价?

  A: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继续寻找其他售电公司购电,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将执行代理购电特殊电价,代理购电特殊电价为我公司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

  10千伏以上工商业用户不申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也不和电网企业签订代理购电协议,对用户有什么影响?

  A: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若工商业用户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则默认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其代理购电价格按照交易规则执行,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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