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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4/8 16:40:45 人气: 标签:基础会计相关知识

  叶选廉 景甜【摘要】广大考生开始备战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本文主要从法律行为知识点、相关例题、本考点思维导图来介绍,希望考生认真学习,知识点与例题的结合来巩固本考点。

  【提示】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把法律行为界定为当事人的设权行为,不再法律行为必须是行为。无论法律效果是有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均可以成为法律行为。

  【例题多选题】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解析】 B 项,该约定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纯属规范调整,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C 项,该行为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

  【例题多选题】2018 年国庆节,甲赠送乙一部价值 20 万元的汽车,乙表示同意。该行为的性质是( )。

  【解析】本题情形属于赠与合同,是多方法律行为,该赠与行为没有要求给付对价,所以是无偿法律行为。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民事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民事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民事能力同民事能力。

  【例题单选题】小颖今年 6 岁,智力正常。下列关于小颖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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