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央行:各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首付贷、尾款贷产品与服务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4/14 12:12:50 人气: 标签:房地产中介服务

  [短讯]中国央行3月24日再发通知: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短讯]中国央行3月24日再发通知: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住建部2016年8月17日在官网发布新规称,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力求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据悉,这份名为《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参与部门涉及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7个部门。《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金融服务,设立失信中介机构“”,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而8月16日,上述七部门联合召开,共同解读上述《意见》。据了解,近年来,为适应群众购房贷款需求,许多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或出现中介指定金融机构、或服务、或违规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问题。

推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