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项详见《2022年度沈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踏勘,并于6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申报2022年度沈阳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表》(附件3)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和坐台女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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